12月28日消息,据《中国企业家》从知情人士处得知,李子柒与微念已在一些条件上达成一致,双方未来将继续合作。但具体如何合作、商业上如何分割,还需等后续披露。
可以确定,李子柒将于近期复出。但具体何时复出、以何种形式复出、内容创作与过去是否有变化,双方仍在详细规划中。
据“微念”公众号日前披露消息,微念与李子柒在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
随后,有媒体就此事向微念了解详情,微念相关负责人表示:“李子柒账号什么时间更新视频暂时不清楚,没有更多信息。”李子柒方面尚未公开回应。
2017年7月,杭州微念与李子柒合资成立四川子柒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双方分别持股51%、49%,由李子柒担任法定代表人及执行董事。两者的大致分工是:子柒文化负责内容创作,杭州微念围绕着“李子柒”IP进行商业布局。
2021年10月及11月,子柒文化两次起诉杭州微念及其法人刘同明;2022年1月及3月,杭州微念两次起诉子柒文化。2022年3月底,杭州微念与四川子柒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下称“子柒文化”)再新增一则立案信息,原告为杭州微念,被告为子柒文化,经办法院为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天眼查App显示,近日,四川子柒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发生多项工商变更:监事由刘同明变更为蒲倩云;杭州微念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由51%减至1%,李子柒(李佳佳)持股比例由49%增至99%。目前,李子柒为该公司疑似实际控制人。
1. 凡注明“来源/作者:洪道海聊”的所有原创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于洪道海聊所有。为传递行业新闻信息之目的,本网原创内容可免费转载,转载时请注明“来源/作者:洪道海聊”。
2. 转载或引用本网内容必须是以新闻性或资料性公共免费信息为使用目的的合理、善意引用,不得对本网内容原意进行曲解、修改,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对于不当转载或引用本网内容而引起的民事纷争、行政处理或其他损失,本网不承担责任。
3. 凡本网注明“来源/作者:网络转载”的作品和内容,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信息版权属于原媒体及作者,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
4. 为传递行业新闻信息之目的,本网部分内容可能涉及转载或摘录于网络,但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如涉及版权相关事宜,请立即联系本网平台作协商处理,邮箱<jy03011878@163.com>,经本网核实后将会第一时间做删除处理。如果有关方未经与本网协商程序,提出恶意诉讼,本网概不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